为激发在校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创新活动热情,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进而提升我校人才培养水平。在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得了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胡亚民教授的倡导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组织下,以及广大教师和校友的支持下,募集资金设立“胡亚民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学生进行奖励,其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国爱校。
2、学习态度端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有突出代表性的科研或创新成果。
3、积极参加国家级、市级以及校级组织的“挑战杯”、金相大赛、科研立项等科技活动或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获得国家级、市级学科或者科技类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2)获得校级学科或者科技类竞赛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3)以我校署名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其他专利等科研成果者(排名前两位)。
(4)在其它创新活动、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取得被同行公认的代表性、创造性成果。
三、评选办法
1、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奖学金的评审。
2、“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每年11月份评定一次,共设3名,奖学金金额为每人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重庆理工大学“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档以及相关科研证明的复印件,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7日。
2、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请表报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及投票审定。
3、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送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存档备案,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五、表彰及奖励
1、“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由重庆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管理,由基金会负责奖金发放,并随赠胡亚民教授事迹简介。
2、每年评选的“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在学校表彰大会上进行统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六、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胡亚民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