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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17-2018学年王皓奖学金评选通知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勇于拼搏,确保“王皓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为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全日制在校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二)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学习刻苦,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四)上一学年所修课程专业排名前20%。

(五)凡在上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王皓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所修读课程考试(正考)有不合格者。

二、奖励办法

(一)对获得“王皓奖学金”的同学奖励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学院对获奖同学进行宣传、表彰。

三、评审数量

5/年

四、评审原则

“王皓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及班级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王皓奖学金”自荐表》(见下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班委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王皓奖学金”学生统计表》(见下表附件2),并经班会讨论、班导师审核后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三)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审核评定。

(四)网上公示。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评审方法

上一学年绩点+附加分=综合总分

加分标准:

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校学生会、校团委部长及以上; 0.5分

班长、团支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校学生处、招就处、宣传部工作干事;青协、科协主要负责人

校学生会委员、校团委委员;0.3分

院团总支学生会委员;青协、科协其他委员;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0.2分

说明: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以上,但未满一学年且考核合格者,其分值减半。

六、组织机构

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王皓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确定进入评审委员会的推荐名单,并受理学生申诉。其成员组成为:组长为学院党总支书记,成员包括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等。

七、其他规定

(一)“王皓奖学金”奖金由校友王皓提供,委托学院发放,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二)申请者在评审过程中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将追回其获得的全部奖学金。

(三)“王皓奖学金”获得者如在该学年内严重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将追回其获得的全部奖学金。

(四)学生对评审工作或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申诉。

八、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2日